(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占80%),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和阅卷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独立备课一小时,讲课时间20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平市组工网(http://yps.xzzgw.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市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为3年,共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原平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原平市委人才办0350-8222229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0350-8223130
原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8223084
监督电话:
中共原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350-8223882
附件1: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原平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