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忻州河曲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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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河曲县4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见《河曲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河曲县医疗集团差额事业岗位和河曲县中学校全额事业岗位户籍不限;其他岗位为河曲县户籍。
河曲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0日),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河曲县户籍、服务河曲县的基层项目人员,视为河曲户籍。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服务地为山西省的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2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9年12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9年12月23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20年1月6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20年1月6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初审的指导监督。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19年12月23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其他岗位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0年1月6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入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告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第一阶段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第二阶段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20年1月15日至1月18日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9年12月23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20年1月6日前到河曲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