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定襄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医护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1.本次招聘的各中小学校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共40名。
2.定襄县中医院为差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6名。
3.定襄县口腔医院为差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4名。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定襄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简章》。
三、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9年10月16日至1981年10月16日之间出生,其它年龄按此类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定襄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简章》;
8. 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9.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定襄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9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7年10月30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10月30日12:00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10月30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1:3,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招聘领导组上报忻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医护类岗位可以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核减、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定襄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12月10日前如数退还。
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分别由部门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0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6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5日- 30日17:00前到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定襄县教育局或定襄县卫计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