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重庆高新区赴高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70人】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重庆教师考编群,群号:32861102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高新区2020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取得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先上岗、后考证的有关规定);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8.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并于毕业前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9.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
10.具备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11.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学历等要求
1.年龄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等要求
(1)附件1中序号1至序号17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研究生;
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且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研究生;
③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高校毕业,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
④“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本科生;
⑤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
⑥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大学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本科生或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公费师范生。
(2)附件1中序号18至序号54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研究生;
②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400位高校毕业,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
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本科生;
④“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本科生;
⑤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大学毕业,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本科生。
⑥大学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研究生;
⑦普通师范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研究生。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2020年、2021年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21年7月31日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本简章所指国家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招聘分三站进行。第一站招聘定于2020年10月21日9点在北京地区进行,第二站招聘拟定于2020年10月下旬在上海地区进行,第三站招聘拟定于2020年11月上旬在重庆地区进行。在前一站实施招聘后,剩余岗位及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等事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高新区官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一站招聘报名等通知如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8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0日—10月21日登录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教育教学知识;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