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教师招聘简章【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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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1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渝北区教委2楼大会议室(渝北区渝航路228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期间及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仅限会计岗位);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仅限教师岗位)、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渝北区2020年三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
(1)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2)会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会计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教师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查询。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