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幼儿园教师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三、应聘条件、招聘岗位名额、笔试范围
1、应聘条件:
(1)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名额:6名。
3、笔试范围:《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园教育常用政策法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人保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11室)。
3、报名须带材料: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乡镇计生办开具县计生委审核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考费:按200元/人收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保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18日上午。
笔试时间:8月19日上午,地点:城关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3日上午。
面试时间:8月24日。
面试方式:才艺表演+即兴说课,时间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加权得出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学历、年龄高者确定人选)
(五)体检
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报县人事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规定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县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