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营口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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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营人社【20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3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53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13名,幼儿园教师1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职业教育中心教师15名。
二、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报考中职、特教、幼儿园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六)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中小学、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中心各学科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各岗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一致,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各学科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各学科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各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须正式聘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报考职业教育学校各学科岗位应具有中职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果暂未取得,须正式聘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九)报考中小学各学科岗位须为辽宁省户籍;报考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各学科岗位须为营口地区户籍。
(十)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和类别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2)。
(十一)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盖州地区现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信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时—2020年8月15日17时。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14日9时至8月15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生报名端(https://ln.bmpta.com/gaizhoujszp/index.aspx),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初审结果。报名期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学位、资格证、户籍、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14日至8月16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6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7日12时。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4、其它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个别学科视报名人数经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及分值: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一张卷。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时须在入考点前提交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入场考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
4、笔试结束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