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教育部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笔试准考证。
(5)2020年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态仪表及语言表达能力。幼儿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它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按营口地区现行教材,应聘者自备说课题目。幼儿教师说课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其它学科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六、确定岗位、公示、聘用及政策待遇
同一学科存在多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的,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学校,明确岗位。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经聘用人员在所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盖州市教师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它
(一)因疫情等其他原因,考试等相关事宜若有变动,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时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二)考生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盖州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盖州市教育局0417-7689143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7-7689181
附件2: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zip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