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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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2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启事:2020年7月20日。
(二)网上报名:2020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三)网上初审:2020年7月25日至7月28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
(五)笔试时间:2020年8月4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另行通知。
二、招考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中学教师15名
1.蒙语授课初中汉语文教师1名、蒙语授课初中英语教师1名、蒙语授课高中物理教师1名;
2.职业高中蒙授长调教师1名;
3.汉语授课高中语文教师2名;
4.汉语授课初中教师9名。其中:数学2名、信息技术2名、物理1名、道德与法治1名、体育1名、足球教练2名。
(二)小学教师73名
1.汉语授课小学教师68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14名、英语10名、音乐2名、舞蹈1名、体育3名、信息技术3名、特殊教育1名、心理健康2名、足球教练3名、科学4名、道德与法治4名、美术3名。
2.蒙语授课小学教师5名。其中:蒙语文3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幼儿园教师14名
1.汉语授课幼儿园教师8名;
2.蒙语授课幼儿园教师4名;
3.幼儿足球教练2名(蒙语授课1名、汉语授课1名)。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三)报考汉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四)报考蒙语授课中学教师的考生,须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及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户籍且高中阶段需在上述地区蒙语授课学校就读。
(五)报考汉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户籍不限;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六)报考蒙语授课小学教师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限鄂尔多斯市户籍且高中阶段在本市蒙语授课学校就读;鄂托克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七)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限鄂托克旗户籍。
(八)在鄂托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报考;考生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是鄂托克旗公职人员,可不受户口限制;随军家属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子女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
(九)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十)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不占所报考岗位录取指标。
(十一)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7月1日至1985年6月30日)之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年龄须在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之间,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3年及以上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85年6月30日之后)。
(十二)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教心学合格证及合格的普通话证书。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要求,须具备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工作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予以正式聘用,若未取得,继续以试用期聘用。若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十三)户籍迁入我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必备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该方案发布之日前。
(十四)参照《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专业是否对口。
(十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历次公开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5.已被鄂托克旗聘用的各学段正式教师的(含历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q.gov.cn),点击“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6214883。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就业小教大专班考生除外)。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压缩后的招聘计划根据紧缺程度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行政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教育理论知识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考生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语授课岗位考生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蒙语授课初中汉语文岗位考生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蒙语授课岗位除外)。报考小学教师的鄂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2)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治区“项目人员”、我旗招募服务满3年及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
(3)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大学生;残疾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单亲家庭大学生(“单亲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籍)。
(4)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
(5)在我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聘用满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教师,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6)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第十条的人员,可在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达到所报考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80%(含)以上且其他条件均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予以录取。
(8)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报考中学、幼儿园岗位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报考小学岗位累计两项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安全、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上交)、《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入场时上交)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