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6.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面试
1.中小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为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100分、时限1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60分钟。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面试分为必备的上机操作能力测试(分值60分)和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包括足球教练)面试分为基本功测试(分值60分)、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音乐、舞蹈、美术、长调专业课教师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分值60分)和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40分、时限10分钟)。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按照特殊教育教师面试程序进行。上述专业模拟课堂教学展示的教学内容均为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
2.幼儿园教师招考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模拟课堂:分值为40分,时限5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40分钟通知试讲者。
(2)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
A.弹唱(统一为钢琴):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后边弹钢琴边唱;
B.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
C.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3.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必须使用汉语面试;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必须使用蒙语面试(蒙语授课初中汉语文岗位考生必须使用汉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考生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持“过期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考生资格复审时教体局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须按照抽签顺序在规定的时间依次进入备课(考)室。
(2)面试对象必须按照引导员要求依次进入候考室--备课(考)室--面试室。面试时,考生只能告知考官面试顺序号码,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为避免影响考生面试时的思路,考官中间不提醒考生剩余时间,由考生自行把握,用时超出要求时限的,由计时员及时宣布终止。
(3)记分员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并签字,送交主考官宣布成绩。
(4)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成绩。面试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后在联络员引导下退出考场,并自行迅速离开考点。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5.汉语授课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录取人员一律分配到乌兰镇地区以外学校、幼儿园;蒙语授课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录取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分配。
五、招考待遇
(一)此次招聘教师不占编制,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现任教师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考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或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考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q.gov.cn)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7月21日至8月3日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
3.根据自治区、市和旗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出入由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我旗24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费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3条中规定的人员,在入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方案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鄂托克旗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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