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2020年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公告,4月13日至4月28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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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20年鄂托克旗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3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引进对象
(一)实施范围
全旗各中小学校。
(二)引进对象
1.面向全国引进符合我旗各中小学计划学科要求的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主要为成熟教师和应往届研究生、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学科、人数详见附表)。
2.具体条件及要求
汉语授课: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其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相对口。
蒙语授课: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原“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学段须为蒙语授课);内蒙古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高中学段须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地区蒙语授课学校就读)。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相对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优惠政策措施
(一)实施教师系统事业编制政策
引进成熟教师、研究生、大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旗教体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二)实施人才补贴政策
引进的成熟教师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在保障原有薪资待遇的基础上,经考核每年给予高级教师15万元(税前)人才补贴,特级教师20万元(税前)人才补贴。具体考核细则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
(三)实施住房补助或提供教师周转公寓政策
凡引进的成熟教师、研究生、大学毕业生,可享受其中一项。
1.购买住房补助政策。选择自购住房的在提供购房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住房补助费30万元。
2.租赁住房补贴政策。选择租赁住房的给予30万元租赁住房补贴,分10年发放,每年发放3万元。
3.居住周转公寓政策。选择居住周转公寓(100平方米左右)的,服务期满后该周转房产权转移至教师本人名下。
(四)实施职称评聘优先政策。已评定高级教师职称的,旗人社部门增设特设岗位,分级优先聘任。
(五)实施家属随调政策。为引进的成熟教师家属就业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家属申请随调的,旗编办和人社部门给予办理随调手续。随调人员身份符合且是行政编制的,在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调入行政单位,在没有行政空编的情况下可先行调入行政或其他事业单位。随调人员是事业编制的,可调入对应的事业单位。
(六)违约处理。如服务期不满10年而提前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等)的,按签订的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引进程序、方式和时间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实行网上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648736117@qq.com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3日至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