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设计类教师岗位除试讲和开放性面谈外,再加一轮实践技能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设计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实践技能成绩×40%+试讲及开放性面谈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实训指导师岗位
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实训管理员岗位
采用技能实操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4)其他岗位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低于3:1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试入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超过录取人数的,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寸照1张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付。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enzhou.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附件:
1:2020年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0624.xlsx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