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复审时间于2020年7月7日前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5.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健康申报表、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凭据、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上报考岗位和姓名)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证书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规定资格复审当天17:00前无法提供要求的所有材料者,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试讲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办公室
邮编:315012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系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