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教师招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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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华师范大学网[www.cwnu.edu.cn,下同]上发布。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华师范大学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 |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发轫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国立东北大学。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在川北有识之士倡议及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支持下,依托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共同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等高校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留在南充的部分更名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89年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校积淀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育人理念,“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和“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校园精神,成功入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是四川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确定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和四川省重要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基地,是全国首个被授牌“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基地”的省属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并完全符合《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岗位调整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rscg.cwnu.edu.cn/,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华师范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图片。报考者根据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西华师范大学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西华师范大学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考生需缴纳笔试费50元。考生于2020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关注“西华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缴纳笔试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西华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华师范大学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若取消岗位,学校将退还报考者所缴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前登录https://rscg.cwnu.edu.cn/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华师范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0年7月12日12:00前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7月15日17︰0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0年7月10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3室,联系电话0817-256802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师范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