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公告【1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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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市骨干教师短缺问题,优化教育人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安排
我市中小学计划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155名(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人才引进另行公告)。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3、4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市区所属学校汉授岗位拟引进人才,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市区所属学校蒙授岗位以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学校拟引进人才,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毕业生。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报名教师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引进人员在境内取得本科阶段学历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升本除外)。
4.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呼和浩特地区教职工除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报名蒙授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近或一致,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4)报名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学校的条件放宽至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2020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发生变动,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另行公告对于毕业时间的限制);
6.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3)报名人员须用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告和《引进人才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7:00。
3.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应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7月10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