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及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将通过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5)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前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需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核
我校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本人。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组织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后期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根据专业性质分组进行知识技能测试。分笔试和面试(试讲或说课或结构化面试)。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0倍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应聘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10倍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
3.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聘用。
4.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公告(将陆续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迟到半小时者视为自动弃权。公开招聘办公室按分组对相关应聘候选人集中组织考试。
5.笔试内容为测试专业知识和思政理论,面试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方式确定考试内容。
6.笔试、面试分别按100分制评分,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总成绩。直接面试的按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7.博士直接进入面试。
(四)组织考核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
(五)组织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纳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规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召开校党委会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审慎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备案
拟聘对象报州人社局在其官网公示,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由校党委会根据招聘公告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递补。拟聘对象通过公示后,学校将拟聘人选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管理
我校以州人社局审核批复的聘用资格通知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我校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一经我校聘用,须与我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esz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zp.eszy.edu.cn:5000政策咨询:0718-8431329(人事处)
监督举报:0718-8431064(纪委监察处)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