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来凤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8]33号)以及《来凤县2018年公开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名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来凤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6名;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5名;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3名。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2018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8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测试公告
来凤县人社网发布招聘测试公告。
(二)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专项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来凤县2018年公开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测试方式,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以笔试的方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对象。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但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上岗。
*测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具体岗位有:岗位代码为7004、7005、7007、7008、7010
*测试方式为面试的具体岗位有:岗位代码为7001、7003、7006、7009、7011
(四)测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5日9:00-11:30
(2)笔试内容: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来凤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开考后考生仍未到达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4月29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4月29日早上7:30赶到面试地点待考,8:00开始备课,开始备课后仍未到达候考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来凤县实验小学新校区4号楼(老一中校址)
(3)面试方式:说课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社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一票否决情况等。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者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报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测试、考核、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党委(组)或领导班子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将研究结果报县人社部门。
(七)公示。
拟聘对象应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联系电话:来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人才流动管理股
0718--6287831
附件:《来凤县2018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