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微课、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最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教育部门的职位,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卫健部门专技类的职位,采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部门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各职位根据招聘计划按1:1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文件要求,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和毒品尿液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安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并颁发《东安县引进人才服务卡》。用人单位凭卡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
五、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措施
2020年东安县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二)生活补贴
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范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一级学院毕业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考试入校的仅限特长专业),每人每月3000元;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学生入学就读的必须是一本学校的一本专业,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三)探亲补贴
1.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
①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②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
③引进的“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世界一流学科)范围内的本科学历一级学院毕业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考试入校的仅限特长专业),引进的急需紧缺或特殊专业的其他高校全日制一本院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学生入学就读的必须是一本学校的一本专业,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2.直系亲属常住永州市以外湖南省以内的人才补贴标准为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境外的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的50%。
(四)住房保障
1.租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在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用人单位能调剂住房的,由用人单位调剂;不能调剂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可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引进的其他人才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视情况调剂或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县城有居所的不安排临时住房和发放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人才,在东安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正高级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副高职称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如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
以上住房补贴的发放须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否则按比例核减或收回住房补贴。
(五)个税优惠
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六)公共保障
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后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任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东安县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东安县2020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东安县2020年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xlsx
东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