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8年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8名。其中,第一批招聘288名,第二批招聘100名。为做好今年第一批的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第一批,288名)
高中教师60名(二中20名,四中40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20名;城区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68名(城区小学教师48名,农村小学教师90名,定向到六个少数民族乡小学教师30名)。
具体职位见附件1:《蓝山县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第二批的教师招聘公告及具体职位另行发布。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选择定向少数民族乡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高中、初中职位教师须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教师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农村小学职位教师尚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已被聘用为蓝山县中小学校的正式在编教师或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报名、笔试、试教(部分职中专业教师增加实践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1.通过本地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发动全县教职工广泛宣传;
2.组织人员到相关院校宣传发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
(1)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公众号“蓝山县教育局”发送“招考报名”,或点击底部“教育服务”子菜单“招考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2)电脑网页报名:报名网址http://lsjy.pcex.cn/。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名时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上传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批次中的一个职位;
(4)考生报名提交信息后,本人的邮箱(请使用本人的QQ邮箱)会收到系统发出的报名成功回执邮件。在初审通过前,考生可通过回执邮件再次进入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只能浏览;
(5)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片统一采用JPG文件格式,且要清晰易辩。考生用手机下载“最美证件照”软件拍摄本人的半身照,其他证件照片可用手机拍摄后上传;
(6)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7)考生应在报考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考生应诚信考试,考生体检合格后不得放弃录聘,否则,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应向招聘方赔偿违约金5000元;
(9)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4.资格初审: 4月21日前。
5.座位编排: 4月22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3日-26日,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不需实践操作考试的职位,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需要实践操作考试的职位,采取笔试、试教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实践操作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 4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
考试地点:待定。
考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教育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2。
2.现场复审:入围试教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时间: 5月2日—4日(高中教师指定为5月2日)。
3.试教(实践操作)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实践操作)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实践操作)。
对参加试教(实践操作)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试教(实践操作)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实践操作)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及实践操作的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试教(含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实践操作)时间:
高中教师,5月4日上午7:00起;
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农村小学教师,5月5日上午7:00起;
职业中专教师,5月6日上午7:00起;
试教地点:待定。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5分钟微课)。
实践操作: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操作时间届时根据操作内容确定)。
成绩公布:试教结束后,次日公布试教(含实践操作)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4.提交档案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收缴考生学历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同时考生提交以下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出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乡镇计生站开具)。
5.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收缴档案情况,按招聘职数1∶1比例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8.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以提交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提交相应学历档案原件,且审核合格为准)。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除指定到校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视为考生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三年(农村小学教师在农村小学服务三年,定向少数民族乡小学教师在少数民族乡学校最少服务5年)。
(4)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合格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行文,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6734(县纪委信访室)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蓝山县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