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主要内容为人文科学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考试时长120分钟。
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上微型课,微型课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5.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的地点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统一安排在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教师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
3.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教育局0731-22529876
监督电话:
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2529873
石峰区人社局0731-22629700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六、其它说明
(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涉及的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附件1: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附件2:株洲市石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