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开考比例的,报考者需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其他素质等,初试每人3-5分钟。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初试的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通过资格复审或通过初试的考生即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通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通告,考生在面试前3天到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线上报名时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题本。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命题。
(5)面试的形式。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实践技能操作时间每人10分钟。其余所有学科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教师职位说课占70分,实践技能操作占30分;其余学科职位说课占90分,现场答辩占10分),60分为合格。试场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公布本考场面试成绩。如出现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末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7)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南丹县教育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本县教师招聘面试考官库中抽调,每个面试试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三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8)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
面试地点:南丹县中学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南丹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由南丹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南丹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3-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南丹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三)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附件: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