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聘 无锡宜兴市2020年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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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就业对象
高考当年度被相关高校录取为宜兴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且已与我市签订了《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就业条件
定向师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安排就业:
1.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3.在高校就读期间,未受到培养院校记过以上处分。
4.毕业当年度参与我市统一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
5.毕业当年度参加我市为定向师范生组织的体检且体检结果为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设岗规则
1.以学科结构需求为前提,按照“适度提前、单列岗位”的原则,设定全市乡村学校具体岗位。即:乡村定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单独列出,且选岗时间早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的新教师。
2.岗位设定范围:市域内乡村学校。
四、选岗规则
1.确定综合成绩。毕业当年度,参加我市组织的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面试)。按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由培养院校提供)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由培养院校提供)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2.实施自主选岗。按照相同学科(专业)“综合成绩的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市局设定的乡村学校岗位范围内,实行自主选岗。
3.大学期间,就读学前教育专业的,选择到乡村集体办幼儿园任教(人事关系挂靠所在地小学);就读小学教育专业的,选择到乡村小学任教;就读其他专业的,选择到乡村中小学任教。
五、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