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碑林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安排公告(含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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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碑林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且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政府1号楼三层)。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条件所需的全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如下: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报告等,具体如下:
1.国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毕业证、学位证外,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凭健康证明或健康电子码进入复审场地。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的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9625318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