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3人】报名截至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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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职院校。管理机构13个、教学教辅机构12个,设有附属机构1个(中等职业学校)、直属机构1个(珠海开放大学)。
学校现占地面积约332170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条件良好、设施先进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功能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8996.56余万;图书资料约44.84万册。设有7个二级学院,开设了与珠海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35个专业。目前,各类在校生1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6200余人,各类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约8800人。
二、招聘岗位、招聘范围、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含国内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不受所报考岗位年龄限制)。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报到入职后按聘用政策规定进行聘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考生报名情况反馈、考试安排和成绩等信息、各类通知和公示等招聘信息均将在学校门户网站(https://www.zhcpt.edu.cn/)发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版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清或填写不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方法:
第一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至zhcpt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A01岗位(A01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带头人)。
第二步: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至: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邮政编码:519090,联系电话:0756-725303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7: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编号顺序排序装订提交):(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3)身份证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职称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等)。(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院校或教育机构提供的全脱产学习证明复印件和扫描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扫描件。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贴准考证,照片反面写姓名)。(6)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6)。
说明:以上报名材料在报名时,(1)(2)(5)(6)提交原件,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所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需符合如下条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选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天在校学习(即全脱产学习);毕业时由所在高等学校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军队院校、国(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参照上述认定标准掌握。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可累计,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4)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风气,本着“广揽人才、方便考生”的原则,此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过程将采取“材料容缺受理”“信用承诺”等便利考生的措施。考生缺失除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以外的材料均列入此范围,考生提交《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材料缺失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后即实行“先受理报名后补材料”,所缺材料须于考察结束前补齐,所补的证书类材料须为在招聘报名截止日前(含当日,即2020年5月25日及以前)取得。逾期未补、所补材料不合格或经考察与事实不符的,将按“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认定记录在案,并按有关规定列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库和“黑名单”。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将结合考生情况,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日期,于2020年6月4日20:00时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6.其他事项:(1)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2)按规定,对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年限计算截止至2020年5月)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等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加分,否则视为主动放弃。(3)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验证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