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8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助力大西安建设,按照《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从高水平大学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我市直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2018届毕业生。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6、207、208室。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五、招聘流程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与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洽谈、登记并投递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初审,并开展后续的复审。
3.考试考核。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4.初步确定拟聘人选。各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5.体检。由西安市教育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6.公示。在西安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
7.聘用。公示结束后,由西安市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