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委组成:每个评委组由7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以评委对面试人员评分为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控制最低分数为70分。
6.面试其余事宜:后期在江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jcx.gov.cn/index.htm另行通知。
(五)签订协议书
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候选人。原则上,面试结束当天,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特殊情况可延后1-2天,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协议一经签订即时生效。
(六)考察
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相关证件和学籍档案等材料进行考核。经考核通过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江城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递补事项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
3.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十)浪费考录资源行为
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江城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应届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
(二)未能足额招满的岗位,另行发布公告进行招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六)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五、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署实名。
附件:
2.2020年江城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