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含教师岗)公告(第二批)【4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经济学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7.招聘岗位全部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招聘活动,不能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专任教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非专任教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hr.hbue.edu.cn/login.jsp)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岗位需求的证明材料。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
三、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专任教师岗免笔试,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的,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为准;笔试、面试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