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知识问答。
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5道题目,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内。
3.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YJ006001)
专业知识测试部分
(1)现场抽签弹唱。
根据现场抽签曲目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抽到考题后,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场提供钢琴和手风琴,考生自选其中一种乐器)。限时3分钟内。
(2)创编舞蹈。
根据现场抽签曲目创编一个舞蹈。抽到考题后,考生有15分钟的准备时间。限时3分钟内。
(3)创作绘画。
根据现场抽签确定同一创作主题,进行现场绘画(绘画工具自备,8K铅画纸考场提供。考生主题绘画时间为60分钟。
综合知识问答部分
(4)综合知识问答。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5道题目,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内。
4.烹饪岗位(岗位代码:YJ005001)
专业知识测试部分
(1)现场雕刻。
根据考场所提供材料,进行现场雕刻创作(工具可自带),雕刻时间限时20分钟。
综合知识问答部分
(2)综合知识问答。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5道题目,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内。
5.其余岗位:
每位参加面试人员按所报学科准备指定的5篇说课稿(在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公告时:指定准备的内容),面试时由主评委按岗位抽取其中一篇作为说课内容进行说课,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教学能力。每位考生说课总共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其中:考生说课时间10分钟,如说课时间未到评委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考生提前结束除外〉,如考生提前结束,则提前进入综合知识问答;综合知识问答阶段,主评委向每位考生提问1-5道题目,考生逐一答题,时间10分钟内)。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进行说课前的说课稿等各项准备工作。
上述岗位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评委组成:按招聘学科分别组建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音体、学前和烹饪面试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人组成。
评委成员与面试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进行回避的情形的,评委和考生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部分成绩(或说课成绩)+综合知识问答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部分成绩(或说课成绩)总分60分、综合知识问答成绩总分40分。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面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测试(或说课)成绩高者排前。
特别提示:综合知识问答,提问和考生答题完毕时间之和不得超过10分钟。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员,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的考生应积极主动的将个人相关证件原件交报考学校收齐后,统一交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考生学籍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机要寄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澜沧县人社局和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报名阶段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列为拟签订协议对象时,需对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情况作出承诺,考察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若未能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单〈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检查不合格则考核不合格。
(3)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五)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
(三)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五、其他要求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ncang.gov.cn/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春阳0879-7221369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郭黎0879-7233090、13769944799
六、组织纪律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紧缺人才招聘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四)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进行回避的情形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xlsx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