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深圳龙岗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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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0年拟新开办一批公办幼儿园,并按照二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园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40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0日后出生)。
4.具备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区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优先。
6.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安排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9日18:00前。
2.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http://www.szkscp.com.cn平台报名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学副园长/财务人员,并上传以下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身份证、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4)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5)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1)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龙岗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