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短信或网络报名平台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材料初审只是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考核
1.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报名园长的,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进入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储备库,待有园长/副园长空缺时优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法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参与深圳市民办幼儿园举办的不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符合龙岗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深龙教育英才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10日。
(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请咨询张老师0755-895519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