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
(四)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属有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均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投递《报名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我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好本次招聘工作。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916—2628606
附件:
1.《2020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pdf
2.《2020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