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以及汉中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7〕85号)有关精神,现制定2017年洋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计划
1.实施范围:实施特岗计划的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学校。新招聘特岗教师补充到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以及完小、村小、教学点。
2.招聘计划:2017年公开招聘50名特岗教师,其中小学语文13名,小学数学13名,小学音乐3名,小学美术3名,小学体育3名,学前教育1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对农村户籍的本市贫困家庭毕业生专设7个招聘岗位(语文2个、数学2个、学前3个),为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搭建平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专设岗位必须是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报考;师范类专科生必须是汉中市生源或具有汉中市常住户口。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洋县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岗办”),负责全县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卢兴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秦东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志峰 县教体局局长
龚新英 县财政局局长
薛亚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锋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王志峰同志任主任,张晓民同志任副主任。教体局会同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制定本县特岗招聘计划,按照市上要求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组织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需求。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市教育局于5月中旬通过“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我县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3.网上审核。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县“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工作由洋县“特岗办”组织,具体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地点在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持《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等资料到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其中专科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报考语文2、数学2、学前教育2专设岗位的考生,需填写《洋县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薄弱学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设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计划调剂。
5.笔试。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即报考学科所有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5:5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6.面试。7月中旬,在洋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洋县特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具体安排以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和洋县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时,学科综合成绩高的排前;学科综合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毕业时间早的排前;毕业时间相同时,年龄大的排前。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50%,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
7.报到及补录。被录取的2017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31日前赴洋县特岗办报到,并进行资格复查。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与考生签订考试承诺书中明确标注)。洋县“特岗办”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专设岗位(语文2、数学2、学前教育2)按招聘学科分别从语文1、数学1、学前教育1组别中依次递补,确保完成招聘计划。补录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
8.岗位确定。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共分9个组别,分别是语文1、语文2、数学1、数学2、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1、学前教育2。每一组别被录取的新招聘教师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选定岗位。若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定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学历高的优先选定岗位;若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选定岗位。
9.签订合同。8月15日前,县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报名资格审查样表见附件2)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3);8月25日前,县人民政府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县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10.集中培训。8月份,县“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新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11.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政府承担。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县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1.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2.在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遵守本次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临时设置条件和任意放宽条件。
3.未尽事宜以省、市、县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文件为准。
4.招聘工作具体安排以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和洋县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洋县教育体育局 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洋县财政局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洋县2017年特岗招募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正式).xls
附件2: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doc
附件3: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docx
附件4:洋县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确认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