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汉中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教育体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汉中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2017年实施特岗计划县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
(二)招聘规模: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353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相近,具体由相关县特岗办自主规定并负责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汉中市拟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相关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机构,由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方案,按要求组织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根据文件要求,各招聘县将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结合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对农村户籍的本市贫困家庭毕业生专设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为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搭建平台。市教育局拟于5月中旬通过“汉中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nzhong.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根据汉中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资格及条件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相关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由招聘县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现场确认地点由相关县确定并公告。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上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市特岗办牵头,各相关县配合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5:5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对拟聘人员应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面试的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7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31日前赴特岗计划县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相关县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各招聘县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月15日前,各招聘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3),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4);8月25日前,各招聘县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县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各相关县特岗办应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市上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政府承担。各招聘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要确保特岗教师在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各县级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招聘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各级要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各县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特岗计划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市县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督促相关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招聘县要拿出具体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任教学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在工作中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联系人:张增发 皇甫莉;电话:0916-2626674(兼传真);电子信箱:hzjsgzk@126.com。
附件1:汉中市2017年实施特岗计划县招聘信息表
附件2:汉中市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3: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附件4: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 (样本)
附件5:汉中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汉中市教育局 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