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2020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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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下属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3所幼儿园,即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本次不招聘)、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共有8个园区。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幼儿教师(一) |
2 |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符合下列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
幼儿教师(二) |
2 |
符合下列条件: 1. 历届生,要求一年及以上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30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注: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4月19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审核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4月2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在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