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200人公告
欢迎加入宁波教师招聘群:77060736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教师)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具有“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化港口城市、中国院士之乡——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出资举办,在浙江大学支持下独立创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8月,浙江大学与宁波市签署协议,决定深化市校合作,全面推进建设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包括转型提升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迁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新建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大学宁波国际合作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提升。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约1116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万余人。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法、经、管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1个,国家海洋局研发与服务中心1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特色)专业11个(“十二五”以来)、省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建)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市级重点学科10个、品牌专业和特色(重点)专业10个、重点实验室5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3个、创新团队9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特色学院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1个,并建立了浙江大学宁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等。
学校拥有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副高及以上职称约占45%,博士学位占56%,现有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宁波市“3315”创新团队、“甬江学者”、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专家144名。学校与美、英、澳、新、韩、法、加等10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我们诚挚邀请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或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0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五、引进待遇
顶尖人才(A类):宁波市安家补助≤800万,学校购房补贴面议,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面议,年薪面议;
特优人才(B类):宁波市安家补助100万,宁波市购房补贴≤60万,学校购房补贴≥150万元,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60万元、理工科≥150万元,年薪≥80万元;
领军人才(C类):宁波市安家补助80万,宁波市购房补贴≤40万,学校购房补贴≥100万元,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40万元、理工科≥100万元,年薪≥50万元;
拔尖人才(D类):宁波市安家补助50万,宁波市购房补贴≤25万,学校购房补贴≥75万元,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20万元、理工科≥50万元,年薪≥30万元;
高级人才(E类):宁波市安家补助15万元+宁波市购房补贴≤20万元,学校购房补贴≥45万元,学校团队建设和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年薪参照校内同类人员;
备注:1.校内人才补贴(不含宁波研究院)的分类依据详见附件2.人才分类依据,宁波市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所对应的人才分类依据参照《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版)标准执行。2.宁波研究院相关标准及待遇请面议,具体咨询宁波研究院陈老师。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固定文本)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