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钦南区特岗教师补录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要求,经钦南区考核,并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补录黎永玲等9人为2012年钦南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现通过全国特岗招聘网、广西教师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的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9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206、5815201,传真:0771—5815205。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集中培训、考试、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等相关事宜按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