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符合下列两项以上条件者;或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近5年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1)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4)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三类: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4.近5年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类:普通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高水平大学毕业的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25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4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6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8万元(税前),科研经费7万元,总计2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普通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5万元,总计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五、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我校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联系人:黄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623
附件【《广东金融学院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