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秀博士(D1)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4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或发表中文权威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SCI/SSCI/C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若与博士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一位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工学类可最多可用1篇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替代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1篇。
4.若应聘者为人文社科类海外著名大学博士,不能满足第3款时,可改为近3年内,在国外本学科公认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海外知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五)优秀博士(D2)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特殊学科(即艺术、体育、建筑、会计、工程管理、小语种、航海、基础教育等)的博士学位;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六)全职博士后
我校力学、通信与信息工程、水产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所涵盖工程力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移动计算与人机交互、量子信息与通信、微纳信息系统、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生物医学信息处理、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渔业经济管理、水产资源综合利用、渔业工程与材料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在宁波大学从事全职博士后期间,参照“优秀博士”的标准引进,参照新教师进行管理。在站前2年,按24万元/年的标准享受补助;在站第3年,按18万元/年的标准享受补助;延期出站的,在站第4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享受补助(包含浙江省博士后日常经费、宁波市博士后一次性日常资助经费和一次性生活补贴经费),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租房补贴4.5万元(若自行解决周转住房者)或1万元(若租住学校周转房者)。出站留校工作并完成聘期任务者,除享受宁波市出站留甬补助外(目前为35万元,分5年发放),学校再提供安家费60-100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 (万元) |
薪酬 (万元;岗位津贴或年薪二选一)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备注 | |||
购房补贴 |
租房 补贴 |
岗位津贴 |
年薪 |
||||
A1 |
协商 |
过渡房 |
协商 |
协商 |
协商 |
||
A2 |
≥300 |
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 |
过渡房 |
≥50 |
≥80 |
≥100(人文社科) ≥400(自然科学) |
|
A3 |
≥200 |
过渡房 |
≥30 |
≥60 |
≥60(人文社科) ≥200(自然科学) |
||
B |
150 |
过渡房 |
事业编制薪酬待遇 |
30 (海外) |
40(人文社科) 100(自然科学) |
||
C |
60+40 |
过渡房 |
25 (海外) |
10(人文社科) 50(自然科学) |
60+40:学校提供安家费60万元,完成聘期任务奖励40万元 | ||
D1 |
60+15 |
1.2*3 或过渡房 |
事业编制薪酬待遇 |
5(人文社科) 10(自然科学) |
60+15: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 |
备注:
1.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全职博士后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或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除计算机类可采用CCF推荐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SCI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并按大类分区,Top期刊学术论文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含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
3.教研科研成果奖、论文、专著、专利等均应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对于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包括第一通信作者)。
4.海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期同时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排前100名大学;海外知名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近期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同时排前200名大学;海外优秀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且任一排名榜排前500名大学。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NewsRanking)。
5.人文社科类优秀博士引进过程中,论文认定所依据的期刊目录除《2020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外,新增《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最新版)。其中,《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中的“顶尖期刊”和“权威期刊”对应《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宁大政﹝2018﹞24号)所指的“权威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中的“核心期刊”对应《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宁大政﹝2018﹞24号)所指的“二级核心期刊”。
6.目前学校正在建造人才房,预计2020年下半年引进的人才将按人才房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届时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将会有所调整。
五、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博士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应聘时间、地点等。
(二)考核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招聘单位还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面试、考核、体检、录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4室);
2.联系方式:人事处人才办联系电话:0574-87600065;
联系人:梅老师、茅老师;
3.Email:nburcb@nbu.edu.cn
附件2:2020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xlsx
附件3: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共98个).xlsx
附件4: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9-2020年)来源期刊目录(共568种).xlsx
宁波大学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