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三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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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区现在广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为便于管理,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招聘对象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职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教师的人员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20年毕业生(不包括2018年、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下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如报考只限2020年毕业生身份的职位,其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及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如不能显示所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内容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或体现专业方向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报考须知
1.每个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选报1个具体职位。
2.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有专业技术职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该专业技术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若有管理岗职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
3.本次招聘统一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是1983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4.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5.所有拟聘用考生必须服从调配。同一职位组别有几个具体招聘单位的,考生最终录用单位由区教育局在同一职位组别的招聘单位内统筹安排;其他职位,按考生报考职位安排。
6.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参加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初定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
2.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网上报名完成的报考人员于12月11日上午9点后通过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2月15日。
2.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占10%)。
4.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1人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2人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遇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查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初定1月7日-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荔湾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