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6年和2017年的往届生)。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中等教育的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110名,详见《2018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政策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是体育方向;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可按不低于职位学历层次要求的对应专业报名。
(2)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师范类的须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非师范类的需取得国考的笔试和面试合格证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生,需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2)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3)必须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幼儿园类别的必须具有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小学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初中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高中类别的必须具有高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中专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4)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8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职位表》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