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重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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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云阳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云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详见《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 日)
7、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各种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10、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学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前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聘用人员需在云阳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服务年限期内未经审批同意到云阳县外工作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报县教委审核认定、县人社局备案核准,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相关资料。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经查核情况属实者,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初定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1)教师进修学院、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岗位:11月25日8:30-12:00报名及资格审查、11月25日14:00-17:30、11月26日8:30-12:0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2)中山外国语学校、双江中学、凤鸣中学岗位: 11月26日14:00-17:30报名及资格审查、11月27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盘石中学、南溪中学、高阳中学、江口中学、实验小学、民德小学、海峡小学、紫金小学、县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岗位:11月28日8:30-12:00报名及资格审核、11月28日14:00-17:30、11月29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大厅。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自荐书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当天上午12:00或下午17:30后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资格及条件的应聘者参加本次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100分)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笔试:招聘岗位人数在3人及以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招聘岗位人数在3人以上,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6及以上的。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需要笔试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不需要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需达到不低于1:2的比例,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本次招聘该岗位指标;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
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以内,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