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现面向全国招聘公办在编中小教师3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立考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招聘教师37名,其中招聘 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13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后出生);
6.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资格条件:
除以下资格条件外,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4.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
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与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通告。同时通过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名者于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个人信息一览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见附件3,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学校+姓名+应聘学科+毕业院校(专业)”。每个应聘者限报《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华中师范大学)》中的1个职位,如发现报名者将邮件发送到多个学校邮箱,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 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时间:2017年12月21日8:30时至17:00时。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B111。
预报名人员于上述时间到现场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核查。届时请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4)和《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5)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核查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报名提供的相关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结构化面试考场安排公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21: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zyzz_8618、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笔试三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40%,笔试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30%。每一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2日-12月23日8:30时至18:00时。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8号楼7楼。
(2)面试过程不超过10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的言谈举止、仪态仪表、问题答辩等方面的表现给出面试成绩。
(3)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6确定。若60分以上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3日21: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