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年浙江宁波江北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公告【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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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宁波市江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小学教师84名:小学语文14名,小学数学9名,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社会4名,中小学英语9名,中小学科学5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通用技术1名,中小学音乐7名,中小学体育13名,中小学美术5名,中小学信息技术3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生源不限;
(五)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见附件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填报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于2019年10月31日9:00至11月6日14:00之间可以通过网上在线报名(网上非此时间段内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地址:https://wj.qq.com/s/4895318/d65d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及获得过荣誉的有关证明图片。登记表照片,须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获得过的荣誉包括: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间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院(校)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的能证明本人荣誉有关图片。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审于11月2日起开始,初审结果将于11月7日审核结束在江北教育网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11月8日8:00—11:3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见初审公布通知。
教育局统招教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现场资格复审还可以选择另一时间:2019年11月10日9:00—16:00,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实验小学,具体见初审公布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随带网报初审合格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
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和签约
(一)学校定向招聘教师(非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考试。
1、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初试。初试定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综合予以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1月8日公布(江北教育网)。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笔试与试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学科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不予递补)。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江北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试讲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淘汰。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30%+笔试30%+试讲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总成绩结果在11月9日傍晚前公布。
2、签约
(1)本次招聘现场签约,各位考生请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的时间、地点: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