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25人(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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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源远流长,高中段、义务段教育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25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学校、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共125名,具体如下:
备注:
应聘者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学校或两个岗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0届浙江省户籍(以2019年11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2020届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专业可为非师范类。部属师范院校2020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户籍、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6.具备同报考岗位相对口的专业(附件1)并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③现所有学科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31日,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5-17日
地点:宁波大学(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17:00。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填写《2020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必须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下列荣誉:①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党团员(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③现所有学科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的,在邮件中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校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对应学校邮箱。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20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和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视作放弃。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谈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谈)通过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