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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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专任教师3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
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8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6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专任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高洽会现场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
(1)高洽会现场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周五)8: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index.html)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前往展位报名。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时在教师招聘网等网站发布。
(2)网上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16:00。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请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2、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或正高职称起点的招聘岗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其他岗位考试采取试讲+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办法进行,其中专业带头人岗位采取“试讲”形式、高技能人才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为“试讲(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形式。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