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邮件报名的考生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浙江大学招聘点
(1)资格复审时间:10月29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2.华东师范大学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各招聘点考试时间
1.浙江大学
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19年11月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三)本次招聘考试在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所重点高校分别进行。
(四)本次招聘计划采用递减方式,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的招聘计划根据浙江大学招聘点招聘实施情况确定。建议考生尽可能先参加浙江大学招聘点的考试。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浙江省舟山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学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