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海洋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49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9:00-5月17日16:00
因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赴浙江海洋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中小学教师49人,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第一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4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海洋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第二类: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5月7日9:00-5月17日16:00。
网址:http://edu.zhoushan.gov.cn/b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7日9:00-5月17日16:30。
资格初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通过名单将公布在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上。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00—16:00,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一楼(浙江省舟山市定海临城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北1门进入(浙江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旁),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适岗性证书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及报名表中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6.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在5月21日-23日。
第一类考生,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第二类考生,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的,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实践水平和技能技巧。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成绩4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无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有专业技能测试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具有正式事业编制),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
附件1: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海洋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