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舟山定海区第二批教师招聘【28人】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部分偏远海岛农村中小学校,学校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语文 |
6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新闻学、教育学等专业 |
数学 |
8 |
数学类等专业 |
英语 |
3 |
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等专业 |
科学 |
3 |
科学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 |
音乐 |
2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音乐学等相关专业 |
体育 |
4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 |
美术 |
2 |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 |
三、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语文”、“英语”、“科学”、“美术”岗位要求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户籍不限),户籍以2019年5月10日的户口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音乐”、“体育”、“数学”岗位户籍不限;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非师范类历届毕业生要求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除“音乐”、“体育”、“美术”招聘岗位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与之对应学科的招聘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9年5月10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