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招聘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公告【22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新城区域学前教育和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教师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条件;
(四)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幼儿教育教师的,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9年4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屠老师、黄老师。
(二)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获奖的荣誉证书、任教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打包后将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507414982@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市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所需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5月10日晚在舟山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
2. 资格复审地点: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办公室(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的东边)。
3.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到1:3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12日—5月14日
(一)幼儿教育教师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必备的技能、技巧和基本素质,满分100分。测试分规定项目(60分)和自选项目(40分),其中规定项目为命题绘画、即兴弹唱,各占规定项目成绩的50%;自选项目为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试讲):根据指定教材,备课45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特殊教育教师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含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2. 面试(含说课):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每位考生安排备课45分钟,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时间总共15分钟。面试(含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含说课)”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含说课)成绩60%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合成为总成绩。
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在最前,其次是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幼儿园和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幼儿教育教师不能在2019年11月30日前(特殊教育不能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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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