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邮件报名期限内的(10月21日15: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舟山教育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中。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23日9:00-12:00。
2.地点:宁波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教育网)。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5.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或证书;
6.一寸彩照2张;
7.报名人员也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复审
邮件报名的考生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地址:宁波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市教育网。时间:10月23日下午13:00-14:0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在招聘计划数5倍及以内的,报名对象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七、岗位调剂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无人报考或是没有入围体检人选可进行岗位调剂。从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已选择调剂岗位的考生不再列入原报考岗位的递补人员范围。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技师学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附件: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赴宁波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4日